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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
  

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商对象为:与进口展区产品范围对口的,从事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的企业、有采购需求的政府部门或机构。具体资质标准如下:
   一、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或合法登记的非企业单位。
   二、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。
   三、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。
   四、非企业单位须具有两年内的进口产品采购预算。

 注: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使用期限为2008年10月15-19日,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、B、C区通用。

第104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现已截止
第一期: 2009年4月15日-19日
第二期: 2009年4月24日-28日
第三期: 2009年5月3日-7日
换展期: 2009年4月20日-23日,
     4月29日-5月2日
洽谈时间:9:30~19:00